各系(中心)、办:
近日南京某高校发生严重实验室安全事故,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。为进一步贯彻落实《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加强实验室及危险化学品安全工作会议精神》及学校实验室安全专项检查要求,切实履行实验室安全主体责任,彻查实验室安全隐患,防范实验室安全风险,经学院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,即日起对部分靠近气瓶室、存在安全隐患的实验用房:至行苑·工程实践中心9-219、9-221、9-315等三个房间进行功能调整,请在以上房间办公、学习的师生须于本月底前搬离。
特此通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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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1年11月3日